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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业务“全市通办”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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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业务“全市通办”的通告
发文部门:温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5-18
实施时间:2011-6-1
法规类型:税务登记,税务内部行政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温州
发文内容

各纳税人:
  为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将从2011年6月1日开始,在温州市范围内推行部分涉税业务“全市通办”。届时,纳税人在办理“全市通办”涉税业务时,可以就近选择温州市范围内任何一个国税办税服务厅来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市通办”涉税业务
  结合现有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条件和税收管理现状,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以下4大类涉税业务率先实施“全市通办”:
  1.申报征收。即通报通缴: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季度)、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代扣代缴税款等申报征收业务(含扣款和税票打印)。
  2.已纳税证明开具。纳税人需要开具已纳税证明的,按照规定格式出具已纳税证明,加盖“浙江省温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证明专用章”。
  3.换开完税证明。根据纳税人提供的银行扣款凭证,在白纸上打印电子税票信息,加盖“浙江省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征税专用章”,作为纳税人的纸质完税证明。
  4.税务咨询。受理纳税人的税收政策等咨询服务。
  二、“全市通办”服务地点
  温州市区有鹿城税务分局、龙湾税务分局、瓯海税务分局、开发区税务分局等4个办税服务厅。乐清市有乐清市国家税务局和下设的虹桥税务分局、北白象税务分局、柳市税务分局、大荆税务分局等5个办税服务厅。瑞安市有瑞安市国家税务局和下设的塘下税务分局、陶山税务分局、马屿税务分局等4个办税服务厅。平阳县有平阳县国家税务局和下设的敖江税务分局、水头税务分局、萧江税务分局等4个办税服务厅。苍南县有苍南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和龙港镇审批中心国税窗口。永嘉县有永嘉县国家税务局上塘办税服务厅和瓯北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还有洞头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文成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泰顺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可以选择以上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全市通办”涉税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要求,可向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和各县(市、区)局的办税服务厅咨询。市局咨询监督电话:88026628。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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