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九中:
你校《关于青岛九中与加拿大BC省高贵林区教育局合作举办“中加课程双文凭班”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青九字[2011]1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字[2004]54号文件授权,以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52号)规定,结合中外合作办学成本等情况,经研究,现将你校与加拿大BC省教育厅合作举办中加班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学生在青岛九中学习期间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46万元人民币。
二、住宿费:参照青岛九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执行。
三、学校应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通过“青岛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本通知自2011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前二个月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