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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关于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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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关于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的通知
发文文号:中税协发[2011]39号
发文部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1-4-18
实施时间:2011-4-18
法规类型: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浙江、宁波、安徽、厦门、河南、湖北、广西、四川、云南、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
  经中税协研究决定,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笔试和口试)于5月8日(星期日)在北京举行,为组织好本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的总体原则
  体现水平、方便考生、运转顺畅、安全保密、高效节俭、确保公平
  二、考务领导小组
  组  长:许善达
  副组长:刘太明
  成  员:李树名  赵申年  姜恩富  蔡金荣  李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南
  办公室成员:马红艳(考生身份确认)、王姝妍(准考证)、黄宏斌(考务组织与培训)、彭志成(举报投诉)
  考务咨询电话:010-68459608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特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指定教材为《国际税收英语》,考试内容以英语表达为主,难度水平为本科公共英语六级。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其中笔试2小时,成绩80分,口试10分钟,成绩20分。笔试题形式与《国际税收英语》每章节后的练习类似,口试由自我介绍和根据抽签确定的题目对话组成。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考生名单:见中税协网站(《关于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038号)
  (二)考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木樨园8号(南三环木樨园桥东200米路南)北京金三环宾馆会议室。
  (三)考试确认:参加本次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的考生请于4月20日前向本地税协确认,各地方税协22日16:00时前报至中税协网校。
  联系人:黄宏斌  电话:010-68459608  传真:010-68457390
  邮箱:wx@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4月25日--5月7日
  (五)考生报到时间及地点: 5月7日(周六)北京金三环宾馆(提交【2011】0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材料)
  (六)笔试时间: 5月8日9:00-11:00
  (七)口试抽签时间及地点:5月8日11:30-12:00 第一会议室
  (八)口试时间: 5月8日14:00-17:00
  5月9日8:30——11:30   14:00—17:00
  五、纪律检查
  本次考试的纪律检查工作由中税协监管部负责。举报及投诉电话:(010)68413741。
  六、其它
  (一)考场设在北京金三环宾馆,宾馆可以提供一定数量的预订房间。
  (二)考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报到一律不接站。
  (三)允许带一本纸质字典。
  (四)带队工作人员费用由派出地税协承担。
  (五)考生须知见准考证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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