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我省“走出去”促进资金政策的通知》(财政企[2009]29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请各市商务局、财政局和各有关企业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走出去”促进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商务局、财政局尽快通知辖区内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于4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报至省商务厅、财政厅。
二、有关文件及申报要求请自行在省商务厅网站下载,网址: http://www.ahbofcom.gov.cn/waijzc.asp?ClassId=waijzc_01。
三、中央在皖企业和省属企业申报材料直接报省商务厅、财政厅。
联系人:省商务厅外经处,李琼,电话:0551-3540112;省财政厅企业处,何义,电话:0551-5100398。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