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会计视野法规库: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台山市上川岛和下川岛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菜单
   
发文标题: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台山市上川岛和下川岛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发文文号:粤价[2010]159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0-7-28
实施时间:2010-7-28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广东
发文内容
江门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江门市物价局报来《关于台山市上川岛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江价[2010]126号)和《关于台山市下川岛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江价[2010]140号)悉。根据我局《关于完善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机制的通知》(粤价[2007]29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规定,核定台山市上川岛风电场和下川岛风电场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689元(含税),自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广东省物价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会计视野法规库   中国会计视野网站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