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加强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9]94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5-18
实施时间:2009-5-18
法规类型: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税务总局提出的各项加强税收征管措施,有效利用各级税务机关集中的征管数据分析查找税源管理漏洞,现就加强征管状况分析、落实堵漏增收措施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应用税收征管数据、加强征管状况分析是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落实信息管税思路的重要途径。在当前经济和税收收入形势严峻情况下,充分有效利用已集中的征管信息,加强税源的分析、监控,从中发现问题,堵塞征管漏洞,挖掘税收潜力,是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各级税务机关征管科技部门负责征管基础数据分析口径的汇总、制定、分析、发布工作,并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和检查。
各级税务机关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负责宏观税负和行业税负数据的分析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税种管理和稽查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数据的分析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信息中心负责数据的抽取、提供、展示和维护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有关说明
(一)税务总局从数据库中抽取了全国国税系统部分征管数据,按照不同的分析主题汇集成《全国国税系统部分征管状况分析表》。本次提供的征管数据从时间属性上分为两套,一套为2008年数据,另一套为截止到今年一季度末的数据,两套数据取数口径相同(详见附件《征管状况分析表数据抽取口径说明》)。
(二)本次提供的均为数据库中原始数据。为方便各地分析比较,税务总局做了一些初步比对,未作深度加工,主要目的是从宏观层面展现当前征管的真实状况,提供应用数据分析问题的工作思路和查找原因的切入点。
(三)数据分析按分析目的分为三类。
第一类,征管基础状况分析(表1-1至1-9)。重点是通过税务机关内部和外部(组织机构代码中心提供的登记数据,见表1-3)有关数据,分析登记户数、申报户数与入库户数之间变化关系,查找户籍和税源管理中的问题,重点查找非正常户形成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解决漏征漏管问题。
第二类,税收结构分析(见表2-1至2-3)。重点是分析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纳税人登记户数与收入之间的对应关系,发现税收风险的关键点。
第三类,纳税人申报真实度分析(表3至表5)。重点是分析企业零、负申报的分布和原因;分析同一纳税人在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时销售收入与营业收入不同步的原因;分析全国增值税行业税负,查找和解决申报不真实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税务总局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分析数据,结合各自实际,将本地区的情况与全国平均水平、同类地区水平和历史同期情况进行比较;将发现的问题按地区、按行业等类型逐级逐层分析到具体纳税人和管理环节,形成面、线、点有机联系、逐级递进的分析机制,查找深层次原因,发现征管漏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征管。对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要重点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到责任岗位和责任人。
(二)加强征管状况的分析与监控,应从建立制度和机制入手。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税收征管状况分析与质量监控办法和征管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包括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在内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充分利用现有数据综合应用信息平台开展分析。要加强与系统外部有关部门的联系,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充分利用外部信息对比分析和查找自身管理上的问题。同时结合数据分析工作,对现有数据进行认真清理。要严把数据录入关口的工作质量,杜绝数据的人为修改现象,及时清理垃圾数据。
(四)结合各地实际提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分析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信息管税的新思路、新途径。加强对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方法。
(五)由于地税系统的征管数据尚未集中到税务总局,本次提供的是国税系统有关数据,但发现的类似问题不限于国税系统,通过征管数据分析发现问题的工作思路也是一致的。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条件,按照税务总局提出的分析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征管数据的分析应用,将其作为强化管理、堵漏增收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
(六)税务总局将对应用征管数据、加强征管状况分析形成制度,定期发布新的征管数据分析通报,适时对各地分析结果和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互查和抽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将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利的要通报批评。
(七)对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分析和整改措施报告上报税务总局。分析报告不要求面面俱到,要抓住重点,言简意赅。对于需要完善数据口径和逻辑关系的,各地应提出具体建议一并上报,并于2009年6月30日前反馈至税务总局。各级地税机关参照本通知精神,自行抓好征管状况的分析、监控,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也应及时向税务总局反馈。
全国征管状况分析数据表放置在税务总局FTP/centre/“税收数据”文件夹目录下。下载时限为三个工作日,请各地及时下载。有问题请与税务总局联系。电话:010-63417651、63418626。
本次提供的有关数据均属于内部资料,各级税务机关要注意保密,不得外传。
附件:1.《征管状况分析表数据抽取口径说明》
2.《全国国税系统部分征管状况分析表》(电子件)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