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杭劳社就[2010]59号
发文部门: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2010-3-26
实施时间:2010-4-1
法规类型: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杭州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杭政函[2010]78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简复单》(府办简复第B2007136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4月1日起调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768元/月调整到880元/月。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根据《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自行确定。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