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发票兑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部门: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7
实施时间:2010-1-7
法规类型: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南京
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保护纳税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发票兑奖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南京地税发票兑奖方式:
(一)手机话费充值方式:
采用此方式,中奖者可以全天候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为任何一部属于江苏移动手机号码进行话费充值,充值的话费为发票中奖的金额。具体的方法是:
1、发送短信充值
中奖者可以发送短信至123660025(2010年3月1日后改为123662025),编辑短信内容“FPDJ(发票兑奖的汉语拼音缩写)#12位发票代码+8位发票号码+8位发票密码#中奖金额#需要充值的江苏移动手机号码”进行兑奖,系统认证核实后会将已受理的短信回复至发送的手机上,充值成功后系统还将发送已充值成功的信息至被充值的手机上。使用该方式兑奖需要支付1条普通短信的话费。
由于江苏省地税局的短信服务平台将从2010年3月1日起升级,升级后的短信平台号码将变更为123662025,因此,从2010年3月1日起,发送短信兑奖时,发送的号码由123660025改为123662025,其他不变。
2、拨打电话充值
中奖者通过拨打02512366,根据语音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兑奖。具体路径为:第一步选择“2”按键——地税,第二步选择“1”按键——南京地税,第三步选择“1”——自动语音,第四步选择“1”发票查询,第五步选择“2”防伪有奖发票兑奖,然后根据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兑奖。使用该方式兑奖需要支付普通市话话费。
(二)办税服务厅兑付现金方式:
中奖者可以持中奖的发票(完整的发票联和兑奖联,并且密码区不得刮开)和本人的身份证件在工作时间内至任何一个南京地税的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见附件)进行发票兑奖。
二、取消商户兑奖
为更安全地进行有奖发票的兑付,自2009年12月1日起,南京地税已取消商户兑奖的方式,中奖者可选择手机话费充值方式和到地税各办税服务大厅兑付现金的方式兑奖。
三、为加强信息化在发票兑奖方面的应用,目前南京地税正在与南京电信合作开发新的兑奖充值平台,该平台完成后,兑奖充值面将扩大到江苏移动手机用户、江苏电信手机用户、江苏CDMA手机用户以及江苏电信固话用户,具体使用时间将另行通知。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0一0年一月七日
附件: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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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关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下关区姜家园8号
雨花台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雨花南路7号
栖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栖霞区幕府东路298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经济开发区新港大道84号
沿江开发区税务分局 大厂区晓山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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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江宁区秦淮路8号
六合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延安北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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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中山西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