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浙江省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入会登记管理办法》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会员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税协[2006]3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06-3-15
实施时间:2006-3-15
法规类型: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浙江
发文内容:
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入会登记管理办法》(中税协发[2005]30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证发放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06]8号)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领会员证报送材料和时间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为团体会员,申请领取《团体会员证》, 申请人须填写《团体会员证领取申请表》(见附件1),报送《申请表》的同时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税务师事
务所执业的注册税务师为个人会员, 申请领取《执业会员证》,申请人须填写《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见附件2),报送《申请表》的同时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除少数经总局管理中心颁发的执业注册证书人
员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2004年以后实行备案登记的人员报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两寸彩色照片两张。申领《会员证》上报的材料以事务所为单位统一收齐后进行汇总,并填报《执业会员证申领汇总表》(见附件3),于4月15日前一并报省税协。
二、填报会员证的要求
1、《团体会员证领取申请表》和《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按照附表格式和要求,逐栏电脑打印填写,各上报一份;《执业会员证申领汇总表》报纸质表格二份(领证时退回事务所一份)和电子软盘。
2、申领会员证材料报送地点
省国税系统管理的事务所邮寄地址:杭州市华浙广场白马大厦17楼A座,邮编:310006联系电话:0571—85866539
省地税系统管理的事务所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邮编:310007联系电话:0571—87668855
附件:1、《团体会员证》领取申请表
2、《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
3、《执业会员证》申领汇总表
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入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5、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会员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补充说明: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