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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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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10]10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0-3-4
实施时间:2010-1-1
失效时间:2010/12/31 0:00:00
法规类型: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后,继续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
  二○一○年三月四日


补充说明: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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