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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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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浙国资发[2008]9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国资委
发文时间:2008-11-27
实施时间:2008-11-27
法规类型: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浙江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实现我省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坚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以创新推进创业、以强企支撑强省,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主业突出、业绩优良、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推进省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升我省国有经济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总体目标。充分利用境内外证券市场,积极培育和推荐优势企业到主板、创业板和境外上市融资。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新增10家左右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现代商贸物流、中高端化工、优特钢铁、建筑”六大优势产业板块和“金融服务、旅游”两大新兴产业培育板块,上市公司国有资产集中度争取达到省属企业总量的40%以上。同时,积极选拔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突出、成长性好、股权结构合理的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后备资源。通过规范改制,到2012年,新增股份有限公司20家左右。
  二、基本原则
  培育和推进国有企业上市,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立足省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实际。从全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实际出发,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优先鼓励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全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上市,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源配置,推进国有经济向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发展,提高国有经济的集中度和竞争力、带动力。
  二是坚持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通过上市构筑企业新的资本运作平台,形成新的商业模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规范管理、自主创新、谋求发展的内在动力,促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坚持规范操作、分类指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市场规则合理配置资源。要立足企业实际,坚持规范操作,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积极予以推进,切实保障国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具体途径和实施步骤
  在具体途径上,一是积极扶持优质企业首发上市。对已经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加大推动和扶持力度,鼓励其尽快进入辅导申请上市。对基本面和成长性好,符合产业政策、主业突出、资产优良、股权结构合理的企业,要加强引导,鼓励其加快股份制公司改造,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上市。二是通过资产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借壳上市。对于部分主业重叠或主业不突出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进行重组,腾出壳资源,注入新的主业,“腾笼换鸟”,借壳上市。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异地收购合适壳资源实现上市。三是依托现有上市公司实施增发。对已拥有上市公司的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形式,将产业关联度高的资产或企业股权注入上市公司,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同时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四是逐步推进企业整体上市。对于整体资产质量较好、业绩优良、产权明晰的省属企业集团,通过规范的股份制公司改造和主辅分离后实现整体上市。五是促进H股、B股回归。争取在国家政策明确前提下,积极促进H股和B股上市公司回归。
  在实施步骤上,要通过实施三个一批战略,即“选拔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挂牌上市一批”,重点推动六大优势板块和两大新兴板块的优势企业分层次有序培育上市。
  四、主要任务
  1、加强企业上市的基础工作。各省属企业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推进省属企业上市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发展壮大我省国有经济的大局上来,通过推进企业上市,进一步推动我省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要根据省属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调研,明确思路,及早研究制订本企业推进上市工作的具体目标、途径和措施。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上市基本知识和资本运作的培训,引导企业积极、规范、稳妥地推进上市工作。
  2、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围绕六大优势板块和两大新兴板块的建设,对发展前景好、资产质量优、市场竞争能力强的重点企业进行动态跟踪,排出一批上市后备资源名单,建立上市企业项目库,在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基础上加以重点培育,以建立和完善上市后备资源的挖掘和培育机制。当前要以即将推出的创业板为契机,重点培育和支持一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商业模式新,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不断充实上市后备资源。对已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初步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切实加大扶持和服务力度,与证券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搞好衔接,促使其尽快进入上市辅导期。近五年内力争每年有3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努力形成后备资源分层有序、梯度推进的格局。
  3、扎实推进股份制公司改造。股份有限公司的培育既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客观要求,又是企业股票上市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通过规范的股份制公司改造,培育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拟上市公司群体,是一项十分关键而紧迫的任务。各省属企业要结合实际,确定好改制主体,落实好改制方式,着力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营能力。与此同时,要认真制定企业发展战略,选好上市题材,规划好上市步骤,确定好募集资金的投向。
  4、加大企业资产重组力度。支持和鼓励拟上市企业根据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的要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国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破产重组等途径,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促进优势资本和资源合理地向拟上市企业集中,进一步改善企业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促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同时支持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参与其他多种所有制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兼并收购,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规模化发展。
  5、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企业上市工作政策性强,规范化程度高,涉及面广,特别是当前处于证券市场逐步规范、国资监管体制日趋健全、国企改革不断深入的时期,我们更要从推进省属企业上市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研究、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对企业上市的政策扶持。尤其是对股份制公司改造、资产重组、主辅分离、股权激励、国有股权管理、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问题,要给予具体的指导和支持。对拟上市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要积极争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坚持依法依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予以积极妥善解决,为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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