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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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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国税发[2009]22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2-12
实施时间:2009-2-12
法规类型: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省局各处室: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着力完善征管体制机制,深化税源税基管理,落实税收调控措施,优化税收服务体系,推进和谐国税建设,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新贡献。根据这一要求,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实施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措施,充分发挥税收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中的重要作用
  1、认真贯彻依法征税组织收入原则。要毫不动摇地坚决贯彻执行“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切实提高组织收入工作法制化程度。要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坚决制止有税不收、收过头税、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要坚决防止和制止为保收入漠视税收优惠落实或以促进发展为名滥用税收优惠的违规行为。要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强化对重点税源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分析,全面掌握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及时发现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建立在对经济税源全面细致的掌握上;要夯实税源管理各项基础工作,推进服务管理方式创新,堵塞税收流失漏洞;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减免税和缓税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
  2、加强税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要认真抓好税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税制改革政策目标的理解,让广大纳税人全面了解增值税改革的政策内容和具体操作方法,坚定投资信心。要重视并加强对地方党委政府的专题汇报,使各级党政领导及时了解税收调控措施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对经济和税源产生的影响,增强落实的积极性和预见性。
  3、确保税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新修订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中调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政策,结合做好年度“双定”工作,及时把减轻税收负担政策落实到位。要认真执行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政策,发挥消费税在调节消费、调节分配,促进保护资源环境的作用。要深入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进一步简化程序,增强可操作性。要加强对税制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提出完善建议。
  4、增强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要与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研究新形势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口径,加大服务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力度,在政策兑现上进一步简化程序,加大扶持力度;要制定鼓励节能减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减免税实施细则,对企业投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尽量简化办理程序。要认真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新办三产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福利企业发展;要用好职工教育培训费用列支政策,鼓励企业在限、停产期间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延缓和减少对职工的裁减;要灵活运用所得税预缴政策,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要运用国家支持农产品种植养殖、简单加工以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加收入。
  5、强化出口退税支持出口的政策功效。要大力支持拥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产品、大型机械设备以及农轻纺等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要合理执行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退税政策,鼓励有客户有市场的企业带动同业企业扩大出口;要支持修、造船舶的出口,对出口船舶按照工程进度实行“先退税再结算”办法。要落实耗出口退税“八项承诺”制度,在加强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防范骗税基础上,简化退税程序,加快退税进度,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压力。
  二、运用风险管理理念,深化税源联动管理,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机制
  6、借鉴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创新税源税基监控管理。要提高思想认识,加深对税收风险管理的学习理解,在完善以流程为导向的征管体制和税源联动管理机制的基础上,注重不同阶段税收风险管理重点的有序规划和措施的统筹安排;要注重风险等级、风险应对与征管资源优化配置,针对风险管理各个环节,科学合理界定省、市、县、分局管理职责,把风险管理引入纳税服务和执法管理的全过程。
  7、明确税收风险管理职能定位,确立省市局在风险管理中的主导作用。省市局要充分发挥数据集中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承担税收风险目标规划、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评定、风险应对业务支持等工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开展风险应对提供目标、指导和支撑。市局要对部分上收大企业实施以风险控制为重点的专业化管理,根据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税企沟通、综合评估、全面审计等。
  8、规范税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确立县(区)局以下机关在风险应对中的重要作用。县(区)局以下机关要注意发挥贴近纳税人的优势,利用纳税服务、税收执法过程中采集的动态信息,丰富充实风险分析识别的信息来源,提高风险识别的准确性。要根据风险等级,优化征管资源配置,配合省市局做好重大复杂事项和上收大企业的风险应对工作,要对中小企业实施以行业性风险监控为重点的效能化管理。
  9、以完善纳税评估为重点,提高税收风险应对能力。要通过进一步规范纳税评估管理,提高纳税评估的案头分析水平,充分发挥其应对风险的重要作用。评估组织形式上,要从全员评估向专业评估转变;评估对象选择上,要从全面评估向基于风险等级的针对性评估转变;评估方式上,对大企业实施综合性、个性化的评估审计,对中小企业重点实施行业评估和行业联评;评估手段上,要克服以稽查取证的方式开展纳税评估,重点做好申报数据与相关涉税信息比对审核和案头分析工作;评估处理上,要综合配套运用纳税辅导、风险提醒、纳税人自我修正、约谈说明、税收核定、反避税、稽查等递进措施,进一步规范纳税评估处理方式。
  三、创新税收管理方式,加强征管基础建设,提升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10、科学分解管理员职能,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内在要求,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科学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职责,深化管事与管户有机结合的体制建设。创新管理员制度要与建立税收风险管理机制紧密结合,要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紧密结合,要与推进分级分类管理紧密结合,通过转变县局管理职能,加快推进纳税评估专业化、县局税收管理实体化。
  11、推广应用基层管理平台,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技术支持。要按照基层管理平台功能设置,明确负责管理风险特征库的岗位和人员,做好风险特征指标的选择维护、分析解读等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流程管理系统,通过整合关联流程,实现集中受理、一次录入、批量处理、归类调查等功能,提升流程系统运行效率;要进一步完善监控决策系统,提升监控决策系统的应用深度和广度。要开展信息系统实务操作再培训,提高全系统信息化应用整体水平。要继续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建立落实管理制度,改进数据测控手段,提高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要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完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运维平台,切实加强信息系统运维安全体系建设。
  12、加强跨国税源监控,深化国际税收专业化管理。要提高国际税收管理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增强跨国税源风险识别、应对和控制的准确性和针对性。要拓展反避税工作新领域,应对跨国交易方式的变化,不断创新反避税技术方法,提高调整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把握非居民企业经营活动规律,加强对重点项目和复杂事项的风险分析、核查和跟踪管理。要做好专项国际税收情报请求提出和回复核查工作,加强跨国税源风险控管的国际合作。
  13、创新发票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以票控税。要全面推广应用普通发票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基于信息化的闭环运作控管体系;要规范防伪用品、印制储运、领购发售、验旧缴销等关键环节管理;要扩大普通发票信息采集范围,发挥普通发票在税源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四、优化纳税服务,和谐征纳关系,着力打造充满活力的服务型国税机关
  14、明确纳税服务职能定位,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要加强纳税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纳税服务职能。省局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纳税服务的统筹规划和指导管理,市局以下机关按照统一规划,做好各项纳税服务措施的落实和检查工作。要以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以信息化为支撑、以江苏国税服务e站品牌为载体的纳税服务体系,实现纳税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15、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提高办税服务厅服务效能。要将各类办税服务资源尽可能整合到办税服务厅,实行集中管理,形成以办税服务厅为终端,内部各部门各环节紧密协作的纳税服务运行机制,强化办税服务厅作为纳税人服务中心的功能作用。要认真贯彻省局征管业务流程管理规范,界定办税服务流程各环节之间的职责。要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提高办税服务事项承诺效率。要充分发挥服务资源集中聚合效应,着力打造江苏国税“服务e站”品牌,进一步提升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
  16、创新纳税服务内容和方法,提高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要丰富完善纳税服务的内容,提高税法宣传的效果。要坚持并改进税法宣传咨询解读日制度,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探索共性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性调研工作,关注大企业纳税服务诉求,实施个性化服务。
  17、拓宽纳税服务渠道,提高纳税服务的社会化程度。要努力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功能,全方位支持网上咨询、受理、预约和各类涉税表单下载提交等服务。要进一步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领域,开展数据信息交换,丰富协作内容和方式,减少共管纳税人重复办理涉税事项。要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健全纳税信用激励与监控机制。要规范和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进一步发挥税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在纳税服务中的作用。
  18、加强纳税服务监督考评,提升服务质量和层次。要逐步建立纳税人服务需求维权诉求跟踪督办制度、各类征管措施对纳税人的影响评估制度、纳税服务质量第三方调查评价制度。要进一步畅通纳税服务沟通反馈渠道,建立企业办税人员情况反馈制度,定期向企业法人通报办税人员办税情况,增进征纳双方信赖合作关系。要建立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国税机关纳税服务的评议评价制度,形成以纳税人满意度和社会满意度为标准的考核评估体系。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税,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着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19、完善人机结合考核办法,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要继续抓好总局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推进和完善工作,扩大执法责任制考核范围。要积极探索执法评议工作,选择部分省辖市局的基层分局开展试点,促进基层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要加强执法责任及执法风险分析,对执法过错频发的行为、事项和领域。要规范责任追究,对人工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尤其是税收执法检查发现的违规执法问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级次进行追究。
  20、改进重点执法检查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综合效应。要推进参数化执法检查的日常化。要建立执法检查结果共享平台,将全省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进行归纳分析,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的效用。要认真做好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规范应对制度,为国内企业反补贴案件应诉做好服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21、尊重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水平。要认真落实总局关于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办法,增强维护纳税人权益的意识。要依法受理纳税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加强税务行政处罚管理,规范和监督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推进公正公平执法。要抓住典型案例,减少税务行政争议。
  22、完善稽查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坚持“一级稽查”体制,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稳定充实稽查骨干力量,提高稽查队伍素质。要加强对稽查工作领导和指导,研究解决稽查工作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要夯实稽查基础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自主选案准确率,全面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要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工作,严密防范和打击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出现的出口骗税违法活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方案,继续与公安部门联合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促进税收秩序的持续好转。
  六、深入推进人才兴税战略,以能力建设为主线,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23、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国税工作全过程。要按照总局和省局的统一安排,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税收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工作体制机制,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国税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推进国税事业科学发展。
  24、完善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要认真落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和强化各级议事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要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国税系统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建设的工作意见》,着力加强县局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要加强农村副科级分局长竞争任期制管理,提高基层分局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要改进和加强巡视考核工作,加大专题巡视力度。
  25、以专业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要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省局将继续举办高层次复合型人才进修班,组织专业等级中级和高级考试,对已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组织后续教育培训;要组织副科级以上分局长轮训,开展大规模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要全面推行基层一线干部岗位业务分类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总局组织的稽查人员业务等级考试。要继续加强省税务干部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其干部教育的支撑和基地作用。
  26、大力弘扬国税文化,建设和谐基层团队。要坚持以国税文化为引领,以和谐文化为内涵,倡导和谐管理,将和谐文化融入组织目标、管理要求、行为规范,构建和谐关系,打造和谐团队。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培育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先进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丰富基层干部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干部的思想情操。
  27、积极推行全员绩效管理,调动广大干部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扩大省局绩效管理软件在各地的试点运行范围。认真总结各试点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广泛收集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绩效管理软件,积极稳妥地开展全面推行工作。要结合实施绩效管理,研究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办法,争取尽早推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要积极探索干部队伍激励新机制,盘活人力资源,挖掘干部潜能,激发组织活力。要重视加强老干部工作,发挥老干部的作用,政治上尊重老同志、思想上关心老同志、生活上照顾老同志。
  七、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8、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总局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要求,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个方面工作为重点,逐项分解,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分层落实,整体推进,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解到位,落实措施到位,督查考核到位,把《工作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
  29、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要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深化“四德五珍惜”主题教育,开展“当国税忠诚卫士、树勤廉行业新风”的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国税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要加强法纪教育,开展争创“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扩大廉政文化建设的覆盖面。
  30、建立有效预防的内控机制,强化“两权”监督制约。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的长效化。要深化税收执法监察系统的运用,拓展运用的领域和功能,突出预防预警,建立权力运行监控预警机制,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重点加强稽查案件审理、注销企业清算等工作的执法监察。要坚持税收管理员和稽查员“勤廉双述双评”制度,完善“一案双查”制度,推行基层分局勤廉巡查制度。
  31、坚持纠建并举,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力度。要深入治理向纳税人乱摊派、拉赞助、推销商品以及“吃拿卡要占借报”等问题,坚决纠正国税干部为税务师事务所拉代理,牟利收受好处的行为。要切实加大来信来访办理力度,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发挥查办案件在警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监督方面的治本功能。要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树立国税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形象。要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以定员定额预算改革为契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努力降低征税成本,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32、强化考核追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制度,突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加大责任考核追究力度,着力解决考核流于形式,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完善考核制度,加强廉政工作任务考核、履行职责考核。要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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