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9]16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12-31
实施时间:2008-1-1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