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四川九寨沟、黄龙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计价格[2000]908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0-7-9
实施时间:2000-8-1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旅游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四川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上报九寨沟、黄龙寺门票价格的请示》(川价字费[2000]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九寨沟、黄龙风景区门票实行淡、旺季价格。九寨沟风景区淡季门票价格为每张80元,旺季门票价格为每张115元;黄龙风景区淡季门票价格为每张50元;旺季门票价格为每张80元。
二、淡季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旺季从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三、门票价格对学生、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半价优惠。
四、门票外不得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五、要认真做好新票价的实施工作,门票价格应在售票处显著位置用中、英文进行明码标价。
六、新票价于2000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