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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关于核定湖南长沙卷烟厂等5户企业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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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关于核定湖南长沙卷烟厂等5户企业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3]86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3-7-15
实施时间:2003-8-1
失效时间:2009/5/1 0:00:00
法规类型: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调整和核定部分牌号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湘国税发[2003]48号)收悉。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5号令)规定,现对长沙卷烟厂等5户企业生产的16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定如下: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规格

计税价格元/条(200支)

长沙卷烟厂

白沙金世纪

24.5×(64+20)硬盒翻盖

137.90

长沙卷烟厂

白沙银世界

24.5×(59+25)硬盒翻盖

62.00

长沙卷烟厂

盖白沙(特制精品)

24.25×(64+20)硬盒翻盖

41.00

长沙卷烟厂

盖白沙(宽版精品)

24.8×(69+25)硬盒翻盖

47.58

常德卷烟厂

芙蓉王(蓝盖)

24.2×(56+28)硬盒翻盖

165.00

郴州卷烟厂

金盖华人

25×(64+20)硬盒翻盖

26.00

郴州卷烟厂

红盖华人

25×(64+20)硬盒翻盖

23.40

郴州卷烟厂

特醇红盖相思鸟

25×(64+20)硬盒翻盖

11.70

零陵卷烟厂

蓝盖九子龙

25×(54+30)硬盒翻盖

54.50

零陵卷烟厂

红盖九子龙

25×(64+20)硬盒翻盖

40.00

零陵卷烟厂

黄盖九子龙

25×(64+20)硬盒翻盖

22.06

零陵卷烟厂

盖猫头

25×(64+20)硬盒翻盖

21.79

零陵卷烟厂

软猫头

25×(64+20)全包装

14.90

新晃卷烟厂

梅红云湖

25×(64+20)硬盒翻盖

11.03

新晃卷烟厂

盖红云湖

25×(64+20)硬盒翻盖

9.50

新晃卷烟厂

佳品云湖

25×(64+20)硬盒翻盖

8.68

  本通知自2003年8月1日起执行。
  对交易价格变动卷烟,按照5号令规定,将于2003年10月再予公示。


补充说明: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废止有关核定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文件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9]38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7-17
实施时间:20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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