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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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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8]11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8-20
实施时间:2008-1-1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同时废止。
  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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