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的请示”(甬财政会(2000)39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