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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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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8]44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1-23
实施时间:2008-1-23
失效时间:2011/11/30 0:00:00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配套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和B类)、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及填报说明,现印发给你们,报表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同步实行。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等工作。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补充说明: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1-30
实施时间:2012-1-1

相关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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