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调整省直参保人员有关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医保[2007]13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发文时间:2007-8-27
实施时间:2007-9-1
法规类型: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河南
发文内容:
省直各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省直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切实减轻外转及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省直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受能力,确定对省直参保人员有关医疗保险待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外转人员个人负担比例
省直参保人员按规定转往省外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其个人负担比例由原规定的提高10%降低为5%。
二、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在原确定的纳入省直统筹基金支付的15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基础上,增加帕金森氏病、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5个病种(见附件一)。增加病种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具体申报办法、就医管理、费用结算等按省直门诊慢性病有关规定执行。
三、扩大承治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和病种范围
为进一步方便门诊慢性病患者就医,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确定增加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为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增加慢性支气管炎为河南省人民医院承治病种等(见附件二)。
本通知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新增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和治疗项目
2.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及承治病种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新增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和治疗项目
一、帕金森氏病
(一)条件
1、有典型的症状和体征;
2、有关辅助检查支持;
3、排除其他鉴别诊断。
(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
1、药物治疗;
2、必需的检查。
二、肺间质纤维化
(一)条件
1、有明显的症状和体征;
2、 CT、实验室及其它辅助检查证实。
(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
1、药物治疗;
2、必需的相关检查。
三、慢性心力衰竭
(一)条件
1、有器质性心脏病病史;
2、明显的心力衰竭症状;
3、辅助检查证实。
(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
1、药物治疗;
2、必需的检查。
四、甲状腺功能亢进
(一)条件
1、有明显的症状和体征;
2、实验室或其它检查证实。
(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
1、药物治疗;
2、必需的相关检查。
五、强直性脊柱炎
(一)条件
1、有明显的症状和体征;
2、影像学检查证实。
(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
1、药物治疗;
2、并发症的治疗;
3、必需的相关检查和治疗。
附件二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及承治病种
1、河南省人民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 慢性支气管炎、异体器官移植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2、河南省肿瘤医院:恶性肿瘤
3、河南省胸科医院:高血压病、冠心病、结核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慢性心力衰竭、肺间质纤维化
4、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分裂症
5、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慢性肾功能不全 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6、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 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7、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 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8、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 肝硬化、慢性支气管炎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9、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异体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 强直性脊柱炎
10、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不全 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1、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糖尿病 恶性肿瘤、高血压、冠心病.慢性肾功能不全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2、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糖尿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不全、肝硬化、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 异体器官移植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3、河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慢性支气管炎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慢性心力衰竭
14、河南中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 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5、河南省老干部康复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6、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心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功能不全、肝硬化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7、河南省职工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8、河南省电力医院: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9、河南省建筑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恶性肿瘤 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20、河南省煤炭总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21、郑州航海医院:高血压病、冠心病、慢性肾功能不全 肺间质纤维化
22、郑州东方医院:恶性肿瘤
23、河南风湿病院: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24、郑州市中心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异体器官移植、恶性肿瘤 肝硬化、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支气管炎、肺源性心脏病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25、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慢性肾功能不全
26、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异体器官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
27、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支气管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28、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肺结核、肝硬化
29、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异体器官移植、高血压病、冠心病
30、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精神分裂症
31、郑州市中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慢性肾功能不全 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32、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精神分裂症
3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3中心医院: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肾功能不全、异体器官移植、肝硬化 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34、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慢性支气管炎 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
35、河南省军区门诊部: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
发文文号:豫医保[2007]13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发文时间:2007-8-27
实施时间:2007-9-1
法规类型: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河南
发文内容:
省直各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省直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切实减轻外转及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省直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受能力,确定对省直参保人员有关医疗保险待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外转人员个人负担比例
省直参保人员按规定转往省外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其个人负担比例由原规定的提高10%降低为5%。
二、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在原确定的纳入省直统筹基金支付的15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基础上,增加帕金森氏病、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5个病种(见附件一)。增加病种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具体申报办法、就医管理、费用结算等按省直门诊慢性病有关规定执行。
三、扩大承治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和病种范围
为进一步方便门诊慢性病患者就医,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确定增加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为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增加慢性支气管炎为河南省人民医院承治病种等(见附件二)。
本通知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新增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和治疗项目
2.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及承治病种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新增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和治疗项目
一、帕金森氏病
(一)条件
1、有典型的症状和体征;
2、有关辅助检查支持;
3、排除其他鉴别诊断。
(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
1、药物治疗;
2、必需的检查。
二、肺间质纤维化
(一)条件
1、有明显的症状和体征;
2、 CT、实验室及其它辅助检查证实。
(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
1、药物治疗;
2、必需的相关检查。
三、慢性心力衰竭
(一)条件
1、有器质性心脏病病史;
2、明显的心力衰竭症状;
3、辅助检查证实。
(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
1、药物治疗;
2、必需的检查。
四、甲状腺功能亢进
(一)条件
1、有明显的症状和体征;
2、实验室或其它检查证实。
(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
1、药物治疗;
2、必需的相关检查。
五、强直性脊柱炎
(一)条件
1、有明显的症状和体征;
2、影像学检查证实。
(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
1、药物治疗;
2、并发症的治疗;
3、必需的相关检查和治疗。
附件二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及承治病种
1、河南省人民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 慢性支气管炎、异体器官移植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2、河南省肿瘤医院:恶性肿瘤
3、河南省胸科医院:高血压病、冠心病、结核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慢性心力衰竭、肺间质纤维化
4、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分裂症
5、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慢性肾功能不全 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6、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 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7、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 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8、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 肝硬化、慢性支气管炎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9、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异体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 强直性脊柱炎
10、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不全 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1、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糖尿病 恶性肿瘤、高血压、冠心病.慢性肾功能不全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2、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糖尿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不全、肝硬化、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 异体器官移植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3、河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慢性支气管炎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慢性心力衰竭
14、河南中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 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5、河南省老干部康复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6、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心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功能不全、肝硬化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7、河南省职工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8、河南省电力医院: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19、河南省建筑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恶性肿瘤 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20、河南省煤炭总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21、郑州航海医院:高血压病、冠心病、慢性肾功能不全 肺间质纤维化
22、郑州东方医院:恶性肿瘤
23、河南风湿病院: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24、郑州市中心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异体器官移植、恶性肿瘤 肝硬化、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支气管炎、肺源性心脏病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25、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慢性肾功能不全
26、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异体器官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
27、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支气管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28、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肺结核、肝硬化
29、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异体器官移植、高血压病、冠心病
30、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精神分裂症
31、郑州市中医院: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慢性肾功能不全 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32、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精神分裂症
3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3中心医院: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肾功能不全、异体器官移植、肝硬化 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
34、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慢性支气管炎 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
35、河南省军区门诊部: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