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 “六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5]136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5-9-29
实施时间:2005-9-29
法规类型: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山东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
为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集中开展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反避税人员、税务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分析人员(以下简称“六员”)岗位业务培训”的任务,根据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六员”培训的重要意义
随着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飞速发展,税收征管工作逐步形成法规系统化、管理规范化、手段信息化和服务优质化的新局面,新的发展形势对广大国税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六员”是税收法规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税收管理的直接实施者,其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关系到税收任务的完成。集中开展对“六员”的业务培训,是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不断提高广大国税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从推动国税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六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六员”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培训的对象和目标
(一)培训对象
“六员”培训的对象是全省国税系统从事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六类岗位人员,即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反避税人员、税务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分析人员。
(二)培训目标
“六员”培训的目标是:通过集中开展“六员”培训,使“六员”对应知应会的共性知识和技能及各具体岗位知识和技能全部达标,全省国税系统“六员”整体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六员”干部队伍。
三、主要任务
全省国税系统“六员”培训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统一管理、分级组织”的原则,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培训,从2005年下半年至2007年底前,将全省国税系统“六员”人员轮训一遍。
(一)省局“六员”培训的主要任务
省局重点抓好“六员”业务骨干和兼职教师培训。
1、“六员”业务骨干培训。在前期已组织反避税人员、税务稽查人员、税收分析人员业务骨干培训的基础上,拟于2006年上半年举办税收管理人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培训班各1期,每期75人,每期培训时间1个月左右。
2、兼职教师培训。拟以“六员”业务骨干为培训对象,按“六员”岗位类别设置培训项目,为各市局每个“六员”岗位培训两名以上兼职教师,预计培训兼职教师240名左右。其中:2005年下半年举办两期,每期40人;2006年8月底前举办4期, 每期40人;每期培训时间1个月左右。
(二)各市局“六员”培训的主要任务
各市局主要抓好本级“六员”及县(市区)局“六员”业务骨干培训。各县(市区)局应按照上级的统一布署,组织所属“六员” 的培训。“六员”每人每年以各种形式参加培训的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24天,其中脱产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2006年3月底前,可充分利用已培养的业务骨干,优先组织反避税人员、税务稽查人员、税收分析人员的培训。2007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六员”轮训,通过考试考核全部达标。
(三)省税校“六员”培训的主要任务
要充分发挥培训基地优势,根据省局“六员”培训计划,积极开展需求调研,开发培训项目,组织得力师资,积极准备、认真实施省局组织和各单位委托的“六员”培训。
四、培训的主要内容
“六员”培训要以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技能为重点,培训内容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六员”应知应会的共性知识与技能,主要包括行政法律知识、涉税法律法规,相关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知识,财务会计,信息化知识与技能等。二是根据“六员”各具体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技能标准的不同而分别确定相对应的培训内容。
(一)办税服务厅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服务规范,征管业务流程,综合征管软件V2.0操作,有关税种、税率和预算级次知识,防伪税控知识,纳税申报与认证审核,比对稽核,发票管理制度,税务公务礼仪,公文写作知识,沟通技巧等。
(二)税收管理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源管理方法,征管工作流程,纳税评估方法,税控装置相关知识,综合征管软件V2.0操作,日常检查(税务审计),税务查账和税款核定,税源监控数据分析,经济与税收关系统计分析,税务协管知识与能力,税源调研报告、动态、信息等。
(三)反避税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税法和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会计电算化,西方经济学,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的原则和规定,资本弱化避税、避税港避税等各种避税形式及其规制手段,对关联交易企业的管理要求及避税案件进行选案、审计、调查和调整的技能以及谈判技巧等。
(四)税务稽查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相关法律知识,司法应诉技巧,稽查取证知识,检查询问技巧,稽查案头分析、案件协查、计算机查帐以及案件报告写作等。
(五)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出口退税的基本政策与管理规定,受理、审核、审批出口退税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出口退税评估与监控,出口退税数据统计分析方法,防骗税管理技能,增值税基本政策及发票管理知识等。
(六)税收分析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税收计会统基础知识,计会统相关软件应用,国民经济核算知识,统计学原理,税收分析基本方法及应用,税收收入和相关经济指标对应关系及常规分析,税收分析报告写作常识等。
总局将在近期编印“六员”培训大纲,各单位在培训中,可根据总局组织编写的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培训“X+Y+Z”系列教材选用与培训内容相应的教材,也可根据本地的培训需求,自行选用培训教材。
五、培训的方法和途径
“六员”培训要坚持统一管理、分级组织,分岗分类、全员培训,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积极拓宽培训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精选师资教材,按需施教,因人施教,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一)大力提倡在岗培训。各单位可根据“六员”人员的工作特点及各业务岗位应掌握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制定科学、合理的在岗培训计划,并通过日常自学、岗位练兵、专题报告和讲座等方式,为他们进行在岗培训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多方面保障与服务。
(二)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脱产集中培训。针对所属反避税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税收分析人员数量相对较少的特点,各市局可进行直接的分期、分批的集中脱产培训;对人员数量相对较多的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的培训,市局可采取集中脱产培训的方式组织业务骨干培训,由县(市区)局组织所属人员的培训。
(三)认真开展网上培训和在线学习。总局近期将开发制作税务系统远程培训平台,“六员”培训的教学资源和培训课件将在网上运行。省局将整合省、市局教育培训信息系统,并与总局系统接口,为进一步开展网上培训和在线学习提供便利。各单位要根据省局统一要求,积极筹划,做好开展远程培训的各项准备,制定远程培训管理办法,做好培训保障工作,确保远程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全员培训、岗位练兵、业务比武、能手(标兵)竞赛等活动,采取“委托培训”、网上培训、税务课堂和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季)一考、学分制管理、培训达标升级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调动广大国税干部参加培训和刻苦自学的积极性,将“六员”培训工作与日常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营造一种人人练“绝活”,个个学业务的团队精神和良好氛围。
六、培训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单位要切实把“六员”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建立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局成立“六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六员”培训的组织领导工作。孟庆启总会计师任组长,省局政策法规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征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人事处、教育处、稽查局、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教育处,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六员”培训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规范。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以确保本单位“六员”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总局、省局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干部培训、管理、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2005年10月底前,要研究制定本单位今年下半年至2007年“六员”培训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六员”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要建立“六员”培训档案;落实培训“三不”原则(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将培训——能级——奖惩相挂钩;建立业务骨干管理机制,保持“六员”及其它岗位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各单位要根据对“六员”应知应会的共性知识和技能及各具体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六员”达标的具体标准和办法,通过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确保“六员”岗位知识和技能限时达标。达标者由各市局填发《税务系统公务员培训证书》,具有上岗资格;不达标者,在2个月内给予1次补考机会,经补考仍不能达标者,按公务员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山东省国税系统2004—2007年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中要求开展的各类岗位培训活动与“六员”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凡已开展的培训(包括“六员”),并已经进行了岗位技能达标考核的,可根据 “六员”培训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进行适当补训和继续培训;凡开展培训的范围还没有包括全部“六员”的,要根据新制定的培训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培训;各单位在开展“六员”培训的同时,可参照“六员”培训的布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其它岗位类别人员的培训。
(四)认真考评,强化督导。各市局每年要对“六员”培训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对所属县(市区)局“六员”培训达标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50%,“六员”培训工作结束后,要向省局写出专题报告。省局将在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 “六员”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省局拟于2007年下半年适时组织全省国税系统“六员”岗位业务知识和技能十佳竞赛活动。
(五)加大投入,搞好保障。教育培训为国税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教育培训投入是战略性、基础性投入,是最具有潜能、最具效益的投入,对教育培训的投入要综合体现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个方面。要保持教育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相对稳定,要把思想好、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立志于税务教育培训事业的人员充实到教育培训岗位上来。要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每年要把教育培训经费及时、足额的列入预算,保证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