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发改价格[2005]309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2005-3-2
实施时间:2005-3-2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了《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