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发文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4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2007-3-10
实施时间:2007-4-1
法规类型: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取消其中塑料原料等商品共计338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现将取消商品目录及调整后2007年新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予以公布,并从4月1日起生效。
附件一: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附件二: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新)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00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