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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关于经营性公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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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关于经营性公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1]11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1-7-3
实施时间:2001-7-3
失效时间:2009/1/1 0:00:00
法规类型: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据一些地方反映,近年来各地陆续兴办了一些经营性公墓,取得了一定收入,对此各地在征免营业税问题上执行不一。为了统一政策,现对经营性公墓征免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对经营性公墓提供的殡葬服务包括转让墓地使用权收入免征营业税。
  请遵照执行。


补充说明: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9]61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5-18
实施时间:2009-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文号:财政部令第6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1-2-21
实施时间:20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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