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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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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6]41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3-29
实施时间:2006-1-1
失效时间:2008/12/31 0:00:00
法规类型:契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执行时间已于2005年底到期。为继续支持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继续按照财税[2003]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补充说明: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关于发布部分到期停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9]13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12-7
实施时间:2008-12-3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6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1-2-21
实施时间:2011-2-2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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