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工作部署,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约束,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研究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10-88061446。
2.电子邮箱:jigoubu@csr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
中国证监会
2025年10月31日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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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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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