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第10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25-10-17
实施时间:2025-11-1
法规类型: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现就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二、2025年10月31日前已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38号)有关增值税规定执行;2025年10月31日前国务院已核准但尚未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退税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0%,其他增值税规定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38号)执行。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文件和条款目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5年10月17日
序号 |
文件标题和条款 |
发文字号 |
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0〕102号 |
2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二、三、四、八、九条 |
财税〔2003〕86号 |
3 |
《财政部关于铂金及铂金首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
财税〔2003〕87号 |
4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三、四、五、七条 |
财税〔2006〕65号 |
5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
财税〔2007〕16号 |
6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5〕73号 |
7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5〕74号 |
8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二条第(二)项 |
财税〔2016〕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