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 “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万吨特种钢联合项目配套焦化工程”等四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2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2890219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14楼兵团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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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环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7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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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中能绿源化工有限公司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3月7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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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汇安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环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7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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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鑫安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环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7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万吨特种钢联合项目配套焦化工程.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