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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关于调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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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关于调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新兵办发〔2018〕67号
发文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9-6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地方性文件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生产建设兵团
发文内容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兵团同意,决定调整兵团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 勇

副组长:李立平

成 员:刘 杰 第一师阿拉尔市

    冷畅勤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

    曾 剑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

    杨 豫 第五师双河市

    刘敬海 第六师五家渠市

    蔡新平 第七师

    侯国俊 第八师石河子市

    秦筱枫 第九师

    吴 兵 第十师北屯市

    张 杰 第十一师

    张成伟 第十二师

    宋家健 第十三师

    赵卫东 第十四师昆玉市

    王多生 发展改革委

    邓志耕 环保局

    丁树臣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远刚 工信委

    陈 武 民政局

    荆 莉 财政局

    鞠元朝 国土资源局

    宋香萍 交通运输局

    张幸福 水利局

    谢 强 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

    傅茂淑 统计局

    雷 鸣 商务局(旅游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兵团环保局,邓志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局魏琳同志和发展改革委邓燕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和补充。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领导兵团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控重大事项,研究制定兵团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政策。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建立健全兵团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协调机制,负责与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方面的联络对接事宜,组织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等工作。

2018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18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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