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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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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桂政发[2025]16号
发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25-6-23
实施时间:2025-7-1
法规类型:劳动报酬,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广西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

类别

月最低

工资标准(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小时)

适用地区

一类

2200

22.4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城区,以及东兴市

二类

2040

20.7

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城区

三类

1870

19

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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