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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增补我市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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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增补我市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文部门: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25-6-13
实施时间:2025-6-11
法规类型: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天津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共同推动我市会计人才成长,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9〕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进行补充。各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人员作为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会计学术研究方面造诣较深,知识面广,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掌握国内外会计专业新知识、新技术和理论研究动态;
  (三)坚持原则、学风正派、办事公道、认真执行国家及我市评审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遵守评审纪律,保守秘密,身体健康,在聘任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在岗并长期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具有会计专业正高级职称。其中推荐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应具有会计专业正高级职称两年以上(按任职资格证书取得资格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月1日)。
  二、推荐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上述推荐条件做好推荐工作,已在库专家无需重复推荐,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可同时推荐为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
  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和《评委会专家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刘子宁
  联系电话:59032713
  电子邮箱:czjliuzining@tj.gov.cn
  附件:
  1.《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评委会专家信息表
  2025年6月1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    
附件2:评委会专家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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