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5]1127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5-11-30
实施时间:2005-11-30
法规类型: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企业进口饲料国内销售如何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请示》(内国税流字[200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是以四种以上微量元素、非营养性添加剂和载体为原料,经高压浓缩制成的块状预混物,可供牛、羊等牲畜直接食用,应按照“饲料”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