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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广西壮族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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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桂评协[2025]17号
发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25-5-9
实施时间:2025-5-9
法规类型: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广西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财会监督有关工作要求,强化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业务报备行为,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广西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区评协)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我区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对象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在我区财政部门新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二)2025年度区评协与财政部门计划开展联合检查、自律检查的资产评估机构;
  (三)2024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收入与报备的资产评估报告数量明显不匹配的资产评估机构;
  (四)在人民法院委托专业技术评审、信访投诉举报中发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存在未报备情形的资产评估机构;
  (五)未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的资产评估机构;
  (六)区评协指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机构。
  二、检查内容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是否建立制度等,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一)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在向委托人提交正式报告前,通过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录入有关业务基本信息并上传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扫描件和资产评估报告电子版。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将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出具的全部资产评估报告通过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报备;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是否存在漏报误报,故意不报、瞒报,以及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扉页是否带有二维码的报告备案回执;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是否与业务档案保持一致。
  (四)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建立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报备工作,是否已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区评协备案。
  三、检查方式
  (一)机构自查。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含总公司授权业务报备的分支机构)对照检查范围及内容认真全面开展业务报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附件1),梳理并填写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情况表(附件2),并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附件1、2发送至区评协邮箱(含可编辑的word、excel格式和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公章的pdf格式)。
  (二)抽查核查。区评协将结合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对各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核对分析,对需进一步核查的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具体名单和时间另行通知)。2025年9月底前,完成现场抽查核查相关工作。
  (三)限期整改。区评协对自查及抽查核查中发现存在报备问题的资产评估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自律惩戒。区评协将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规的资产评估机构,予以自律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重视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按时提交自查报告、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情况表等材料。
  (二)被列为重点核查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群惠,0771—2816064
  邮箱:gxzcpgxh@czt.gxzf.gov.cn
  附件:
  1.XX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情况自查报告(模板)
  2.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情况表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5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XX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情况自查报告(模板).doc    
附件2: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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