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部门: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25-3-6
实施时间:2025-3-6
法规类型: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陕西
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个人会员:
为进一步加强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会员执业行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相关要求及省税协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全省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等级认定和会费缴纳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自律检查
(一)检查年度: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2024年12月31日前入会的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含省级分所)和个人会员(包括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
(三)检查内容:
1.会员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及职业道德的情况,以及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要求“守法、自律、诚信、规范”经营。
2.事务所重点检查执业资质、执业质量、执业规范及社会诚信、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党建工作、会费缴纳等情况。
3.税务师重点检查执业规范、继续教育、会费缴纳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实行协会核查与会员自查相结合。采取网上申报审核、集中现场抽查、日常例行抽查与举报查证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根据性质、程度、情节等按章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包括责令整改、处以惩戒、注销等,以确保年检质量。
(五)时间安排及程序:
1.自查阶段(2025年3月10日-3月31日):
税务师事务所要认真学习文件,重点围绕遵守税务师协会章程,落实自律管理制度,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质量,贯彻执业准则、规则、指引等业务规范,是否存在挂证行为以及依法纳税,开展党建工作、内部管理、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按照《税务师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http://wz.cctaaedu.cn/)“诚信档案”模块填报有关记录,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税务师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90学时,并在规定日期前缴清2024年度团体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
不在事务所工作的非执业会员,5月30日前,按照随来随检的原则,现场办理年检贴标手续。
2.资料报送阶段(截止时间2025年4月20日前)
税务师事务所按要求完成自查,填写《2025年自律检查税务师事务所自查表》(附件1)、《2025年行业自律检查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财务报表》(附件3),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事务所公章后,事务所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点击“资料申报”模块,选择“2025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资料”上传以上盖章签字扫描件资料。
3.实地检查阶段(2025年5月6日—5月31日)
根据税务师事务所的自查情况,由省税协统一安排,开展实地检查。重点对近年来未接受过实地检查的税务师事务所、2024年新入会的税务师事务所、被举报事务所、经营指示异常不履行会员义务,经多次提示拒不改正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4.整改总结阶段(2025年6月1日—6月20日)
对自查、实地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税务师事务所,要及时进行整改,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并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省税协依据中税协惩戒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根据整改情况提出年度检查评估意见。
5.检查结果
根据检查结果,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可携带盖有公章的《2025年自律检查税务师事务所自查表》、《2025年行业自律检查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及团体会员证和个人会员证来省税协办理贴标手续。
税务师事务所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查资料的,或经检查存在问题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自律检查不予通过,根据中税协《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会员违规行为实施惩戒并将检查结果录入行业诚信记录系统,同时推送到税务机关。
行业自律检查工作完成后,省税协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等级认定
(一)认定对象:2023年度自律检查合格或2024年度新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均可申报2025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以前年度已认定为等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未发生变化的无需提供资料。等级发生变化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晋升等级的事务所,按照新申请等级重新提交《2025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附件4)。
2.降级的事务所(业务收入或税务师人数未达到相应标准),填写《税务师事务所等级降级情况说明》(附件5),以便省税协复审确认等级。
(二)认定标准与程序:按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事务所需规定时间内提交等级认定申请材料,省税协等级认定工作小组采用案头审核和实地审核的办法进行认定,提出初审意见,报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告。
(三)时间安排:纸质资料请于4月10日前报送省税协,新申请等级和需晋级的事务所实地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费交纳
(一)会费标准: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9〕056号)、《关于2024年度会员会费收取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5〕7号)收取会费,2024年度的单位会员会费按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的0.5%交纳,个人执业会员会费按每年每人700元交纳,个人非执业会员会费按每年每人50元交纳。
(二)交纳时间:税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和税务师个人会员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交清2024年度会费。
(三)交纳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南院门支行
账 号:106011580000105623
转账时请务必注明团体会费金额及个人会员人数。
四、有关要求
(一)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务必按时、按规定完成自律检查申报、等级认定申请及会费交纳等事宜。上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二)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税协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行业自律检查:贺逍瑶 029-85201910
等级认定、会费缴纳:程菲 029-87882199
附件:
1.《2025年自律检查税务师事务所自查表》
2.《2025年行业自律检查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3.《财务报表》
4.《2025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
5.《税务师事务所等级降级情况说明》
2025年3月6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5.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