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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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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注税协发[2025]2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25-3-28
实施时间:2025-3-28
法规类型: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河南
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中税协关于开展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部署,全省税务师行业继续组织“‘豫’税同行”系列活动,各会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配合当地税务机关,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贴主题,突出重点
  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法治·公平”。各税务师事务所要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深刻领会此次活动内涵。围绕重点,紧扣主题,找准切入点,“以税为媒,宣传行业”,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合规经营,弘扬诚信纳税理念,宣传税务师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促进诚信纳税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服务“强基工程”,构建良好的税法遵从环境,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南税务实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赋能税宣
  省税协成立由协会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统筹协调组织全省税务师行业开展宣传活动,确保行业税收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上下联动,同频共振
  (一)省税协主办的宣传活动
  1.继续推进《“豫”税同行——河南税务师行业税收宣传“走进……系列活动”》。省税协将组织部分税务师事务所走进企业、社区、园区、高校、税务部门以及各类媒体,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
  2.筹办年度行业文化展播活动。展品分为征文类、书画类、摄影类、视频类、其他类(详见具体通知)。用优秀文化成果,宣传展示全省税务师行业的良好精神风貌。活动自4月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
  3.组织参与诚信纳税大讲堂、财税热点研讨会等专项活动。
  (二)积极参与中税协主办的宣传活动
  1.省税协、事务所共同参加“合规共画同心圆  一路同行促遵从”税务师志愿服务系列活动。
  2.积极参加“税语芳华·我与税务师行业共成长”征文活动。
  3.组织稿件,积极向中税协与中国税务报社共建栏目报送案例文稿。
  (三)单位会员组织的宣传活动
  1.要发挥同心服务团品牌优势,组织宣讲团,开展税收普法宣传与服务活动。开展税务师事务所“开放日”活动,邀请大学生、企事业单位人员等“零距离”感受税务师行业工作。
  2.积极主动与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发挥专业优势,加强信息沟通与组织策划。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收法律意识,增进社会各界对税务师行业的关注、了解与认识。
  3.联系合作的大专院校开展税收和行业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鼓励高校师生、税务干部及新就业群体积极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扩大税收宣传和税务师行业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4.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通过访谈、案例剖析等方式,与当地报纸、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合作,也可制作税收公益宣传小视频,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传播,充分利用“云端”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增强宣传效果。
  四、精心组织,确保宣传实效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策划,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本地实际和自身特点,抓准宣传“题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出行业特色浓郁、贴近社会生活、形式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税务师行业的特点、地位、作用融入税收普法宣传活动,使行业宣传工作接地气、有人气,聚力气。
  (二)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严防出现负面舆情,切实守牢宣传安全底线。
  (三)省税协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河南注册税务师》等推介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反映活动动态,为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提供支持。各事务所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请于4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宣传信息、图片等报送省税协邮箱(hnzcsws@163.com)。
  邮件主题为“XXXX事务所税收宣传月信息(或总结)”,活动信息、图片作为附件上传,打成文件包名称为“XXXX事务所税收宣传月信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晓冰0371—56898027
  张秀莉0371—56898035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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