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4月纳税申报工作,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决定延长2025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全省范围内将2025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5年4月25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