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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全市契税咨询电话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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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全市契税咨询电话变更的公告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5-2-17
实施时间:2025-2-17
法规类型:契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沈阳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全市契税咨询电话从2025年2月21日起全部并入“税事通”热线电话,原契税咨询电话停止使用。如果您有契税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税事通”热线电话,根据智能语音提示“拨2号键”进行咨询。感谢您对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全市契税电话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原咨询电话

变更后电话

1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铁西区税务局

25606713

25680929

2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和平区税务局

83303091

23361203

3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河区税务局

88508969

24897440

4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

88571157

24891071

5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

86405126

86433938

6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

25832976

25834570

7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浑南、高新、自贸区税务局

23770070

84820056

8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苏家屯区税务局

89831311

89831311

9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北、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88089032

88089070

10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辽中区税务局

87823350

87886804

11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5373105

25373186

12

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

87502098

27516085

13

国家税务总局法库县税务局

87117053

87117016

14

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

87340237

87395788

15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2973270

2297327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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