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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长《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本级科研活动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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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长《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本级科研活动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2024-11-22
实施时间:2024-11-22
法规类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宁夏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68号)有关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对有效期届满的《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本级科研活动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13号)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暂行办法》需要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9月2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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