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套做好《关税法》实施工作,海关总署起草了《进境物品分类原则和价格审核原则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进境物品分类原则和价格审核原则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7日。
相关附件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境物品分类原则和价格审核原则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