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发挥税务师行业在落实“反向开票”政策中的职能作用,根据税务总局和中税协关于加强“反向开票”政策宣传辅导的统筹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公告解读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及时组织本所税务师及其他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反向开票”政策,掌握政策内容,把握操作要领;要结合税务师事务所自身优势并利用不同方式广泛开展“反向开票”政策宣传,扩大政策效应;要从现有客户中梳理出具备享受“反向开票”政策条件的客户,主动开展“一对一”的辅导培训,让客户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更快更准地享受优惠政策,有效防范涉税风险;对于其他纳税人就“反向开票”政策提出的咨询诉求,各税务师事务所要予以主动解答,并根据纳税人的意愿进一步做好辅导工作;各税务师要切实发挥行业专家作用,准确、清晰地做好“反向开票”的政策解读和办税辅导工作,进一步展现税务师在涉税专业服务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税务师在涉税专业服务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切实增强“反向开票”涉税专业服务自律意识
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歪曲解读“反向开票”政策,不得违规提供税收策划,不得借落实“反向开票”政策之机违规招揽业务,对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扎实做好“反向开票”政策宣传和办税辅导工作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在涉税专业服务领域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反向开票”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办税辅导工作。广西税务师行业的广大从业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要求,将“反向开票”政策的落地实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辅导,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结合本所实际,积极开展“反向开票”政策解读和办税辅导工作,并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工作情况及开展“反向开票”政策宣传和办税辅导工作情况统计表通过邮箱报广西税协。
联系人:李洪丽
联系电话:0771-5717645
邮箱:gxsxfwb@163.com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3、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开展“反向开票”政策宣传和办税辅导工作情况统计表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6月6日
相关附件 |
附件3、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开展“反向开票”政策宣传和办税辅导工作情况统计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