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7月1日起,将未锻轧铝合金(税号76012000)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由5%调整为零。 特此公告。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部分公告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5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07-8-16 实施时间:200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