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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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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23-12-8
实施时间:2023-12-8
法规类型:基金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私募基金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并切实防控风险,我会拟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全面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scerbu@csrc.gov.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市场二部,邮编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
  中国证监会
  2023年12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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