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要求,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重组上市的,所属行业应当符合本所《关于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本所于2021年6月2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54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标准》(深证上〔2021〕54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2月17日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4]342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4-4-30
实施时间:2024-4-30
相关附件 |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pdf |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起草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