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其他交易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会员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其他交易参与人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5月15日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引第4号-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会[2025]50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5-1-27
实施时间:2025-1-27
相关附件 |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