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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派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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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派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8-9-30
实施时间:2018-9-30
法规类型: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丽水
发文内容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于2018年9月30日挂牌,为确保派出机构挂牌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承继原浙江省丽水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的职责和工作,承继原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职责和工作,承继原浙江省丽水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原丽水市莲都区国家税务局、原丽水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市属及以上企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邮政编码:323000。
  二、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承继原浙江省丽水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职责和工作,承继原浙江省丽水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的职责和工作,承继原丽水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市本级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征管的职责和工作,承继原浙江省丽水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原丽水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特殊对象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207号,邮政编码:323000。
  三、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场所:丽水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二楼C区税务服务大厅、二楼B区不动产交易大厅),邮政编码:323000;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邮政编码:323000。
  四、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管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邮政编码:323000。
  五、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遂昌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管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通济街36号丽景园管委会,邮政编码:323000。
  六、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负责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管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公地址:丽水市绿谷大道238号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8楼,邮政编码:323000。
  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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