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发[2000]16号
发文部门:国务院
发文时间:2000-6-20
实施时间:2000-1-1
法规类型: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公平税负,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兴办企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税收政策的征收办法由国家财税主管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