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7]9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凡注册地在杭州辖区范围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于2018年1月25日前完成备案工作,并将备案材料连同电子文档版一并报送杭州市财政局。办理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有关文件、所需表格以及备案公告,均可在杭州市财政局(http://www.hzft.gov.cn)网站上查阅、下载。
联系人:梅福泰 87819097 金振华 87831741
报送地址:杭州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上城区光复路113号2楼)。
电子邮箱:264798071@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财政局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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