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信,各财产保险公司,各省(市)保险行业协会、同业公会: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为建立健全商业车险条款形成机制,构建多层次的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体系,满足消费者不同风险保障需求,在中国保监会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针对个人所有的非营利性乘用车,组织力量反复修订形成《中保协机动车损失保险示范条款(全面型)》(以下简称《全面型示范条款》)。《全面型示范条款》的修订听取和借鉴了行业公司和社会公众的多方意见,现正式予以印发,供各公司参考使用,其条款代码按《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编码规则》(中保协发[2015]186号)中的高端型行业示范条款执行。
中保协联系人:陈古铭
电话:010-66290344
传真:010-66290048
电子邮件:chenguming@
附件:中保协机动车损失保险示范条款(全面型)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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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协机动车损失保险示范条款(全面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