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萍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内控制度供给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8年、2010年,财政部联合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先后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基本建立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2012年,财政部、证监会发布了《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推动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2012年,国资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用两年的时间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截至2016年底,全部1600余家主板上市公司和100余家中央企业有效实施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此外,部分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和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也积极开展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针对企业内控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内控建设“重制度、轻执行”、内控评价报告流于形式、内控审计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近年来,财政部先后发布解释文件,就内控规范实施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制定了石油石化、电力两个行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满足企业实施内控规范过程中的个性化需求。财政部、证监会连续5年发布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分析情况、提出建议。证监会、财政部发布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规范了上市公司年度内控评价报告格式和内容,提高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国资委加强出资人监督检查,将内部控制有效性作为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的重要内容,并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银监会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针对银行业市场乱象,重点开展十个方面的专项整治,督促商业银行开展自查,并强化整改问责。
此外,近年来财政部还大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201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我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精神,财政部于2015年12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于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工作。2017年1月,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提案中建议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研究通过加强内控建设,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在有关法律法规中增加内控法律责任,加强对有关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控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充分体现了你们对财政、会计、内部控制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动内部控制规范的有效实施:一是加快推动修订《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确立内部控制工作的法律地位,明确上市公司、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和注册会计师在内控审计方面的责任,并逐步强化对隐瞒内控缺陷、虚假披露内控信息的有关企业和个人的处罚力度。根据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财政部已经启动了《会计法》修订工作,将抓紧形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二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内控制度供给侧角度,组织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有关委员和咨询专家,对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人力资源等具体应用指引进行深入研究,将降低实体经济各项成本的要求嵌入到企业内控规范体系中,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意见建议。三是针对部分单位内控建设中存在的实施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格式,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会同有关监管部门加强对有关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控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并强化问责机制,推动内部控制规范的有效实施。
感谢你们对财政、会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政部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