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参公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水平,结合我委实际,现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坚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按照“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法治、创新、廉洁和高效的经信系统新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最多跑一次”清单。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编制经信部门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门办事事项,公开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对于“最多跑一次”清单中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要尽快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编码规则》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再造审批流程图。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程序优化和环节简化,减少不必要的审查材料和审查环节,最大限度缩短承诺办理时限。取消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申报材料,减少非实质性审查材料,取消企业和群众可以自行决策、承担风险的审查内容。部门内部一律实行并联办理。需其他单位前置审查或提出意见的,由主办部门负责征求意见,不得转交申请人办理。对于需要跨层级审核转报事项,原则上实行县级经信部门直接上报省经信委。
(三)全面推行网上办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研究制订与网上办事相适应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审批、公示、查询、反馈、投诉、评价。除公文、资料涉密的事项和需要专家论证、技术评审、公开听证、集体研究、政府批准的复杂事项外,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都实行网上办理。对按规定不能实行网上办理的事项,要最大程度的优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四)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依托网络平台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行网上预约、网上评价、网上支付、自助终端办理,实现线下业务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的融合。积极开展预约服务、“绿色通道”、快递邮寄等服务方式,向社会提供多方位政务服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明确投诉举报的范围和方式,统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信方式、电子邮箱等,及时回应和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部门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审查细则、注意事项、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以及示范文本和常见错误示例,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信息外,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等信息均应及时、准确公开。通过设立咨询台、在线应询、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及时提供全程咨询服务,切实履行告知义务,确保申请人知情权。
(六)深化项目审批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区域能评改革,建立“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新机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效率。深化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技改项目备案权限省级“零保留”、“零土地”技改项目备案办理“零前置”等措施,促进工业有效投资健康发展。
(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制度,严格按照《省经信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各地公布的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进经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经信领域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根据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探索实施“重点监管名单”制度。
(八)深入推进企业减负。推动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允许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年用电量在1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商业用户以及全部大工业用户,参加电力直接交易。开展煤热联动定价试点,引导供热企业联动调整热力价格。对企业购置的符合GB/T12643-2013国家标准的工业机器人,按照设备购置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推动企业通过“机器换人”降低用工成本。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最多跑一次”改革是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各级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并纳入省经信委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及时总结经验,督促改进工作。各级经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工作考核制度,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
(十一)加强培训推广。加强“最多跑一次”改革业务培训,提高经信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搭建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宣传推广,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经信部门“最多跑一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附件:省经信委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
附件
省经信委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改革 目标 |
时间 进度 |
工作举措及办理流程 |
办理时限 |
1 |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及变更审批 |
最多跑一次 |
已实现 |
申请人(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省经信委在网上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携带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比对,经实质审查后发放许可决定书。 |
受理后16个工作日 |
2 |
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 |
最多跑一次 |
已实现 |
申请人(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省经信委在网上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携带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比对,经实质审查后发放许可决定书。 |
受理后5个工作日 |
3 |
无线电频率指配 |
最多跑一次 |
已实现 |
申请人(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省经信委在网上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携带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比对,经实质审查后发放许可决定书。 |
受理后16个工作日 |
4 |
无线电台(站)呼号审批 |
最多跑一次 |
已实现 |
申请人(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省经信委在网上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携带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比对,经实质审查后发放许可决定书。 |
受理后16个工作日 |
5 |
供电营业区审批 |
最多跑一次 |
已实现 |
申请单位在省经信委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省经信委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确有必要的,依法组织听证会,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许可,《供电营业许可证》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
受理后15个工作日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改革 目标 |
时间 进度 |
工作举措及办理流程 |
办理时限 |
6 |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与变更审批 |
最多跑一次 |
已实现 |
1、设立审批:融资性担保机构(筹)向所在地设区市(义乌市)经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设区市(义乌市)经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经信委会同省金融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联合审批,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申请单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补交,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许可,《浙江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2、变更审批:注册资金在5000万以上的担保机构向所在地设区市(义乌市)经信主管部门(或市审批受理大厅)提交申请材料;设区市(义乌市)经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经信委委托舟山市融资性担保机构主管部门行使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变更审批。省经信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申请单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补交,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许可,许可决定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
设立审批:受理后36个工作日 变更审批:受理后16个工作日 |
7 |
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审批 |
最多跑一次 |
已实现 |
需要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企业(单位),向当地县(市、区)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主管部门(市禁化武办)提交申请材料;设区市主管部门(市禁化武办)审核通过后,由市禁化武办上报省经信委(省禁化武办),省禁化武办审核批准后,批复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市禁化武办。 |
材料齐全受理后16个工作日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改革 目标 |
时间 进度 |
工作举措及办理流程 |
办理时限 |
8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最多跑一次 |
2017年3月 |
申请单位在省经信委办事大厅登记提交申请材料,省经信委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核准条件的予以核准,核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
受理后10个工作日 |
9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最多跑一次 |
2017年3月 |
申请单位在省经信委办事大厅登记提交申请材料,省经信委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核准条件的予以核准,核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
受理后10个工作日 |
10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
最多跑一次 |
2017年3月 |
申请单位在省经信委办事大厅登记提交申请材料,省经信委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核准条件的予以核准,核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
受理后8个工作日 |
1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最多跑一次 |
2017年3月 |
1、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邮寄方式提出申请,节能审查机关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安排组织节能报告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派员参加,听取评审意见、按要求修改完善项目节能报告,并通过邮寄方式向节能审查机关提交节能报告报批稿;节能审查机关审查后,节能审查意见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2、推动“区域能评”改革。对按要求审查通过区域能评的,其区域内的一般性项目(负面清单除外),由项目建设单位规范填报节能承诺备案表,寄送区域用能管理机构备案即可。 |
节能主管部门自收到节能报告(报批稿)8个工作日内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改革 目标 |
时间 进度 |
工作举措及办理流程 |
办理时限 |
12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最多跑一次 |
2017年三季度前 |
申请单位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所在地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转递市级民爆行业监管部门复审;市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合格后转递至省级民爆行业监管部门;省级民爆行业监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再次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安排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
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报告30个工作日内完成 |
13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核发 |
最多跑一次 |
2017年三季度前 |
申请单位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所在地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转递市级民爆行业监管部门复审;市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合格后转递至省级民爆行业监管部门;省级民爆行业监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再次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颁发销售许可证,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
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报告15个工作日内完成 |
14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审定 |
最多跑一次 |
已实现 |
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信息安全等级专家评审申请报告》,经审核符合法定要求的,组织安排专家评审会,评审结果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
申报截止日后45个工作日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改革 目标 |
时间 进度 |
工作举措及办理流程 |
办理时限 |
15 |
浙江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 |
最多跑一次 |
已实现 |
省经信委发布通知;市县经信部门通过邮寄上报资料;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对拟认定品种和技艺进行公示、公告。 |
申报截止日后45个工作日 |
16 |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 |
最多跑一次 |
2017年3月 |
申请单位在省经信委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省经信委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确认条件的予以确认,确认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
受理后15个工作日 |
17 |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推广、应用和认定 |
最多跑一次 |
2017年3月 |
申请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省新墙办网上受理、审核后,现场核实相关材料后发证,证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
材料报送齐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18 |
电动自行车公告 |
最多跑一次 |
2017年3月 |
申请单位通过邮寄方式上报初审材料;省经信委委托浙江省自行车协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及产品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上公布鉴定合格产品目录。 |
申请受理截止日后25个工作日 |
19 |
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 |
最多跑一次 |
已实现 |
省经信委、人力社保厅发布通知;申报个人向市县经信、人事部门邮寄报送初审材料;市县经信、人事部门初审后将材料邮寄报送省经信委,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并在省经信委官网上公示评审结果;省经信委、人力社保厅共同报省政府批复;省经信委邮寄证书给市县经信、人事部门。 |
申报截止日后3个月内 |
20 |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
当场办结 |
已实现 |
杭州市市民中心办事大厅受理,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
即时 |
21 |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频率占用费 |
零上门 |
已实现 |
由用户直接缴纳至省财政账户。 |
即时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改革 目标 |
时间进度 |
工作举措及办理流程 |
办理时限 |
22 |
国防计量考核认可 |
最多跑一次 |
已实现 |
申请材料可通过机要渠道上报(也可专人送报),完成考核后相关证书以机要邮寄方式送达。 |
报送材料起30天 |
23 |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 |
一次办结 |
已实现 |
申报单位通过机要渠道(也可专人送报)上报材料(光盘),省经信委收到材料后一次办结。 |
即时 |
24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线和仓储设施的考核验收 |
最多跑一次 |
已实现 |
申请人向省经信委提交验收申请,满足验收条件的,省经信委组织专家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批准,验收证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
5个工作日 |
25 |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初审 |
最多跑一次 |
2017年3月 |
省经信委印发年检通知,明确年检所需的全部材料及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年检材料(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省经信委配合省民政厅现场一次性审核年检材料并确定年检结果,结果经网站公示无异后,通过邮寄方式返还受检材料。 |
申报截止日后1个月内 |
26 |
社会团体年检初审 |
最多跑一次 |
2017年3月 |
省经信委印发年检通知,明确年检所需的全部材料及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年检材料(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省经信委配合省民政厅现场一次性审核年检材料并确定年检结果,结果经网站公示无异后,通过邮寄方式返还受检材料。 |
申报截止日后1个月内 |
27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 |
最多跑一次 |
2017年三季度前 |
申请单位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所在地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转递市级民爆行业监管部门复审;市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合格后转递至省级民爆行业监管部门;省级民爆行业监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再次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加盖年检合格章,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
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自收到年检申请报告15个工作日内完成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改革 目标 |
时间 进度 |
工作举措及办理流程 |
办理时限 |
28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 |
最多跑一次 |
2017年三季度前 |
申请单位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所在地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转递市级民爆行业监管部门复审;市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合格后转递至省级民爆行业监管部门;省级民爆行业监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再次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加盖年检合格章,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
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自收到年检申请报告15个工作日内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