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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全市计量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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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全市计量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武政办[2015]154号
发文部门: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5-12-30
实施时间:2015-12-30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武汉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32号)精神,落实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要求,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全市计量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的发展目标,以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为手段,着力推进计量科技资源的共建共享,着力提升计量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着力增强计量对民生、能源资源、安全等方面的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计量对武汉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发展目标
  1.计量技术基础明显加强。全市各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计量检测能力不断提升。初步建立“检学研用”相结合的计量技术创新体系,围绕我市经济发展需求实现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的突破和应用。在计量检测方法研究、计量标准和计量检测装置研制、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破。
  2.计量服务经济社会作用更加突出。进一步完善量值传递与溯源体系,健全计量科技服务平台、产业计量测试平台、能源资源计量管理评价体系等。到2020年,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500项以上;建设国家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或重点计量实验室5家以上。
  3.计量法制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健全全市计量法规体系和计量监管体系,不断创新计量监管机制和方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计量监督管理科学有效,社会诚信计量体系基本建成。到2020年,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引导并培育600家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二、抓好主要工作
  (一)加强计量科技基础建设,促进计量科技创新发展
  1.加强计量科技基础和方法研究。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实验室管理标准要求。大力开展具有我市产业创新特点的计量关键参数、极端值测量、计量传感技术、远程校准、动态测试和在线测量技术以及多参数综合参量相关的量传溯源技术和方法研究。加强计量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等领域的研究与应用。进一步加强以贸易结算、能源资源、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方面为重点的计量检测技术研究。
  2.加强计量标准建设和计量检测装置研制。利用信息技术完善现有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性能,提升其检定/校准的自动化程度和信息化水平。重点开展能源、钢铁、材料、光电子、汽车、造船、化工、医药、物流等行业计量标准研究。加强供热计量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推进城市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检测。提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领域的计量检测技术水平。支持仪器、仪表产业开展生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重点在环境监测、安全防护、执法装备、理化分析、衡器、民用四表(水表、电表、燃气表、热能表)、卫星定位以及特种计量测试仪器等行业,培育和扶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企业。
  3.完善计量科技创新体系,推进计量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加强计量科研主体培育、创新人才培养、创新载体建设、重大课题研究、科技交流合作以及科技政策激励等方面的工作,构建引领和支撑我市发展的计量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武汉高校和人才优势,促进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合作。加快计量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把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作为项目立项、执行、验收的全过程评审指标;紧扣企业的计量测试技术需求,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实现成果共享;研究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激励政策;积极鼓励计量技术机构与企业合作共建各类科技创新载体。
  (二)加强计量检测能力建设,增强计量技术保障能力
  1.全面提升量传溯源能力。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体,统筹社会资源,积极发挥专业计量授权机构、计量校准机构的作用。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监管需求的量传溯源体系。
  市级计量技术机构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计量检定中心、校准中心和测试研究中心等机构;加大我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力度;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扩展测量范围和服务领域;加强实用型计量技术研究和计量测试工作。
  区级计量技术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强制检定工作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高计量检定能力,重点满足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的发展需要。
  专业计量技术机构、企事业单位计量机构要围绕产业创新要求,根据自身计量资源现状和发展需要,做好相关行业的量传溯源工作,满足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需要。
  2.逐步构建计量测试服务体系。推进以服务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产业为重点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提供产业链需要的全面计量校准及测试服务,形成对产品全寿命周期计量测试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建立国家港口计量检测中心,争取在新能源汽车、生物制药、天然气及液化气等领域建立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3.加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建设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受检率,实现能源数据实时在线采集和碳排放数据监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依据湖北省建设城市能源资源计量技术体系要求,建立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能效标志计量检测实验室,规范用能产品能效标志使用行为。
  4.加强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指导企业合理配备、使用计量器具,有效分析和运用计量检测数据,实现对生产全过程的精准控制,提高产品质量。推动计量器具制造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
  5.加强计量交流合作。加强城市之间、部门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建立计量交流合作平台,重点加强学术、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外优秀的计量技术机构学习,参与重大计量课题研究。积极参与国家、省及行业的计量比对活动,提升计量校准测量能力。扩大我市检测校准能力的国际互认范围,促进计量检测结果的国际互认。
  (三)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升计量法制水平
  1.加强计量法规体系建设。市计量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武汉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适应我市计量事业的发展需要。鼓励并支持我市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家、地方计量技术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完成20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形成全市统一协调的计量法规体系。
  2.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诚信计量教育,树立诚信计量理念。积极引导经营者遵守诚信计量准则,自觉规范计量行为,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诚信建设,增强计量检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计量“红、黑名单”和诚信计量信用数据库,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努力构建公平、诚信、和谐的计量环境。
  3.强化民生计量监管。加强对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计量器具的监管,着力抓好对衡器、加油机、加气机、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医用三源(超声源、辐射源、X光源)等一批涉及民生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强化对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计量监管,引导企业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建设,逐步提高企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合格率。完善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加大事后处理工作力度,促进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加强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管,规范检定、校准行为。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计量风险监控,妥善处置计量突发事件。加快计量信息化建设,建立强检计量器具数据库,实现计量器具动态监管。
  4.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依法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资源计量审查,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管理。鼓励企业加大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人员配备、数据管理、业务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力度,帮助企业建立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开展在线采集、能效对标计量诊断、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能源资源计量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部署中。
  5.强化安全计量监管。加强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交通安全等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严格落实计量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用计量器具处于受控状态。加强安全用计量器具提前预测、自动报警、检测数据自动存贮、实时传输等相关功能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智能化水平。
  6.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提高快速查处能力。加大对重点计量器具检查力度,严厉查办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计量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计量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计量违法举报奖励制度。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切实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把计量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建立市计量工作协调机制,由市质监部门牵头,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安监等部门参与,研究制定促进、支持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计量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我市计量工作的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区人民政府要增加对公益性计量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把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强制检定和监督检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优先保障。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监等部门要在政策扶持、专项资金、科技研发、重点科研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并完善有利于计量人才集聚的政策和措施,积极引进计量行业各类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建立全市计量专家库。完善计量技术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机制,加快培养一批高层次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批计量学术带头人。加强计量技术人员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加强企业计量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以“5·20世界计量日”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知识,宣传计量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保障民生、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国防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全社会的计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百姓关心的计量工作良好氛围。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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